會說話與會聽話
一個人學會說話時必須同時學
會聽話,這兩個結合
起來才叫會說話。
會說話要先具備沒有偏頗的思想和
耐心的態度。
說話是為了交流,不是一個人的事
情,別人問多
少事,或表達思想時我們都要有耐心,而且不會覺得對方幼稚
或無知。別人用簡單方式問,我用簡單方式答;別人用複雜方
式問,我用複雜方式答。
說話是為了表達我們
內心的思想,而不是
要找出別人的缺點,
所以說話不要帶出別
人的缺點,這就好像
去捅別人的眼睛,不會有什麼好的效果。
有時候你並不需要講很多道理,只要耐心地去
聽,就是一個理解、接受、贊同別人的態度。別
人有時候並不需要聽什麼大道理,只要你會聽就
可以了。
說話太多會導致我們的話沒
有分量。說話太多會使這個
人把一些主意和想法在沒有
必要的場合和不關鍵的地方隨便就說出來了,這常常使說話變
成了一種炫耀,這就使你的話沒有力量。所以要知道什麼時候
該說,什麼時候不該說。不要讓自己的話成了貼在廁所邊的字
畫,顯得不值錢。
說謊會使我們的話大打折扣,剛開
始只是因為不說謊不行,但你沒有
警覺,結果養成了習慣,以後有沒
有必要都說謊,形成了慣性。但旁
觀者清,人家看到你的這種方式,
就會認為你的話甚至你這個人不可
靠。
有些時候我們給別人提一些好的建議,但要看說
話的時機,要注意用對方接受得了的方式。
聽到各種流言,我們要像一個
法官一樣不要絕對化,要知道
對方從他的角度看這個人和事
就會那麼看那麼想。我們像法官一樣去聽,因為我們的耳朵長
在外面,人們的嘴長在前面,我們去客觀地聽,從不同的角度
去聽。
如果你知道真相,不一定要
去辯護,因為說出真相,如
果對方不接受,你的解釋並
不能改變對方的看法,還可
能形成新的隔閡和誤會,要知道人和人本來就是不同的,有的
人本來就是易誤會別人的。
爭論只有在兩個人的心態都夠好時才能
使雙方都獲得啟發,如果是完全僵硬的
爭論就成了為保全面子而爭,沒有什麼
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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